報警后派出所應當多長時間跟當事人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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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報案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受理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的,應當告知報案人,并說明理由。需要傳喚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可以口頭傳喚,但應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傳喚后應及時詢問,詢問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可能適用拘留處罰的,不得超過24小時。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警告、500元以下罰款可由派出所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要制作決定書,并向被處罰人宣告、交付、送達。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派出所的行為違法,應該當場作出處罰或者受理案件當場制作詢問筆錄。 原問題:《被人打報警當事人在派出所取口供多久?》回復于 2022-11-24 1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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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