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產房,離婚時,能否過戶給非軍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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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創】指點迷津,柳暗花明!授人玫瑰,手有余香!軍產房在離婚時如何處理?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房產是最重要的財產,房產分割是離婚糾紛中雙方爭執的焦點。根據不同的標準,房產又分為公房、私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央產房、軍產房等多種類型,不同的類型對當事人行使權利有直接的影響。張印富律師總結多年的實務經驗認為,在離婚糾紛中軍產房的性質尤為特殊,如何處理好甚為棘手。一、軍產房的概念及其特殊性軍產房,是指軍隊享有房屋所有權(即產權)的房屋。所有權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軍產房的占有、使用人往往與所有權人相分離;軍產房的土地來源和用途有其特殊性;軍人身份與國家安全的關系甚為密切;軍人身份及職級經常變動及這種變動與住房的變遷密切相關;等等。由于軍產房的這些特點,使得軍產房的權屬界分和流轉成為比一般的公房承租房、經濟適用房更為復雜,流轉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地產業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基建營房部印發的《城鎮駐軍營房產權轉移和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軍隊房屋產權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產權單位”填總后勤部。其營房變更登記委托住用單位(即產權管理單位)全權辦理,使用住用單位印章,但必須按《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房地產轉移、變更批準權限,持有總后勤部或各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等大單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產權轉移無效,并不得進行營房變更登記。”二、軍產房在離婚糾紛中的一般處理方式。軍產房有其特殊性,但同時也受《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調整。實務中一般視個案情況,區別對待。1、軍產房在部隊營區內。軍隊房地產的權屬統歸軍委、總部。其產權產籍由各級后勤部基建營房部門歸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別由有關業務部門具體負責使用和管護。當事人只有居住權,無其他權利,既不能購買,也不能置換或上市交易。若婚姻關系解除,基于軍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當事人,無權主張居住權;同時營房不具備福利分房的性質,也不具備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價值屬性,軍人配偶也無法主張折價補償。實務中軍人配偶一方多為女方,一般根據《婚姻法》第39條“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和在符合《婚姻法》第42條所規定的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情形下,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軍產房在非部隊營區內。這種房子一般可以比照承租公房進行處理。對于非軍人一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如果該軍產房僅分配給軍人使用的話,可以判決擁有使用權的軍人方對非軍人方就使用權作價補償。3、軍產房為軍隊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軍隊經濟適用房,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務中,如果該房屋出售后將會轉交地方管理,經地方房屋管理部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的,該房屋在離婚時,參照地方經濟適用住房的處理方法加以分割;如果該房屋由軍隊房管部門獨立管理,對居住使用人有嚴格限制的,只能由軍人家庭居住使用,非軍人方無法主張房子的所有權,但可以參照地方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標準獲得折價補償。三、實務中對軍產房處理的幾種觀點1、軍產房分割時需要征求軍隊的意見后,人民法院再做出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中規定:“問: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租賃時,是否需要征得自管房單位的同意?答:人民法院在調整和變更自管房屋的租賃關系時,應征求自管房屋單位的意見……”。《解答》中雖然沒有提到軍產方,但軍產房類似于自管房,而且比自管房管理更嚴格,因為涉及到軍隊利益和國防安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導精神,軍產房分割時需要征求軍隊的意見后,人民法院再做出判決。2、軍隊公寓住房不宜判決歸非軍人一方使用、居住。曾參加婚姻法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吳曉芳觀點:軍人住房包括公寓住房和自有住房,公寓住房是指保障在職軍人工作居住的營區住房,產權歸軍隊,不得出售,離職遷出;自有住房是指軍人個人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己,維修自理。有鑒于此,軍隊系統一直在呼吁:“人民法院在處理涉及軍人離婚案件時,不宜判決軍隊公寓住房歸非軍人一方使用、居住。我認為很有道理”。3、慎重處理,兼顧雙方利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弓《對當前房地產案件中幾個常見問題的調查分析》中認為:在審理軍產房案件中,法院應堅持慎重立案、慎重處理的原則,在審理中應征求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意見。但同時強調,對非軍人一方(大多數是婦女)應該考慮其他的補償方式,不能因為僅僅考慮軍人的利益而忽視保護其配偶應得的利益。本律師更傾向于慎重處理,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軍產房直接涉及到軍隊利益,處理不慎還會產生矛盾,影響軍民關系。事先聽取軍產房所有權人的意見較為可取。但軍人配偶一方多為女方,“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也應該得到體現。通過調解等其他方式,對不能居住使用軍產房的非軍人一方適當補償,兼顧雙方利益更為可取。 原問題:《軍產房在離婚時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12-27 04: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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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看好軍產房,談好價錢后,一定要在交定金前,到該軍產房所管理部隊的營房科去詢問,該房能不能更名,因為有很多軍產房市按照部隊營房性質建造,不能買賣。如果說是按照商品房性質建造能買賣的,一定要讓干休所的營房科開具,同意此房有原房主專賣給想有產權證的軍產房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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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