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被不起訴,行政處罰為降低崗位等級有否依據?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無論是否判緩)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對上述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解讀: 1、對于主觀惡性不大,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的管制、拘役等刑罰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依照上述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2、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則應當給予開除處分,不論其是否被判處緩刑?! ?、對于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于其職務任免與普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同,要求更嚴格,在處分力度上應當與公務員保持一致,因此,《處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原問題:《事業單位職工,判緩一定或必須開除公職嗎?單位考慮到以往表現,可否給與開除公職,降職降薪,留用查看?!?/div>回復于 2022-12-15 21:36:26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