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強制給我們調崗我們不同意現在公司誆騙我們簽了離職申請讓我們主動離職我想問我該怎么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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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規定:關于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出辭職并沒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的規定,但是應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按我國目前大部分公司的辭職習慣,一般都是要提前申請,提出辭職后馬上就辦理的情況不多見,而且不給對方考慮的時間顯得缺少職業素質。尤其是當所從事的這個崗位人員緊缺的時候,最好給用人單位留出找人的時間。 原問題:《公司給我調崗,我提出辭職,公司卻不同意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07: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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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