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廠普工在生產車間工作時間,車間30人上廁所要拿離崗證,只有3張離崗證上廁所要排隊輪流去,是否觸犯勞動法。
勞動爭議安徽 蚌埠2025-12-14 16:1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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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綜合計時有以下特點:1. 實行綜合計時的工廠,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在工人體力能承受的條件下)2.可以連續工作,直到將全年的綜合時間用完為止。以工廠每周按60小時(每周6天×10小時/天=60小時)計算,在綜合計時下,工廠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時的正常工作(40周×60小時 40小時=2440小時)。這意味工廠一年有11周和20小時不能再上班,無論是否手頭有訂單。3.對于超出每周40小時的加班,工廠只需支付平時薪資的150%,而無論該加班時間是在周六或周日;但對于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廠必須按平時薪資的300%支付工人。但是許多歐美客戶是不接受七天沒有一天休息,也不接受周六或周日的加班工資按150%來支付。而且一般工廠都不會冒險按以上三點操作。實行綜合加班計時制,必須經勞動部門批準。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關子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65 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其工時是按全年總工時來計算,以全年正常上班總工時加上加班總時限,為全年的最高工作時間,不可超過。全年正常上班總工時為:20.83天/月×12月×8小時/天=2000小時;全年加班時限:36小時/月×12月=432小時;全年最大總工時:2000小時 432小時=2432小時;半年最大總工時:(2000小時 432小時)÷2=1216小時;則全年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間不超過2432小時,則屬于合法。而超過2432小時,則為綜合加班超時,屬于違規行為。而不是單獨計算加班時間是否超過432小時。 原問題:《請問一下我在一個工廠工作,廠里是實行綜合計時的,天天加班11點,星期天也有加班,》回復于 2022-11-24 06: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