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聚眾斗毆,不是主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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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初次參與聚眾斗毆沒動手,屬于比較輕微的行為,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原問題:《初次參與聚眾斗毆沒動手,不是主犯,只是跟著了,怎樣判》回復于 2022-10-30 0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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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聚眾斗毆,判多久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聚眾斗毆去了,就用手打了兩下是積極參與者嗎
那看是否動手或動口或鼓動了,如果什么都沒做,就不算,前提是他不知道你帶他干什么! 原問題:《聚眾斗毆,我將我身邊的人帶去了,算是積極參與者嗎?》聚眾斗毆罪我16歲不是主犯
展開全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1.聚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2.聚眾斗毆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聚眾斗聚眾斗毆不是主犯但是動手了會怎么判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們是不一樣的刑事責任,主犯會嚴懲,從犯要教育為主。如你所說的情況,你朋友應該事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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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