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詢觀于樓下底商違規經營餐飲業,侵犯我的相鄰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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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針對你所述的情形,鄙人以為可采取以下兩種途徑予以解決:1、這是居民住宅商用所引起的相關問題。(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居民住宅商用的,遵循規約,并經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所謂“利害關系的業主”,根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第十一條“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本棟建筑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建筑區劃內,本棟建筑物之外的業主,主張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應證明其房屋價值、生活質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響。”之規定,是指:(一)本棟建筑的物主(二)本棟建筑物之外的業主(承擔舉證責任)。(2)根據你所描述的情形及以上分析,你屬于第一類“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因此,你樓下居民及承租者將居民住宅改為商用必須經你的同意。對于前兩者私自將居民住宅改為商用的行為,你可依上述法條(《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第十一條)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其恢復原狀。2、另外,你也可以直接侵犯相鄰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原問題:《法律,擾亂民宅,樓下小吃店的問題》回復于 2022-09-28 1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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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