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委托代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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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以下內容是小編在 大律師網 那邊看到關于:代 理 詞(范本)尊敬的審判員:#####律師事務所接受*****職業學校的委托,指派我們擔任本案原告的一審訴訟代理人,通過法庭調查及庭審質證,現根據事實及法律、法規發表代理詞。一、原被告簽訂的超市承包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 XX年XX月,原告對校內綜合樓地下室進行了超市招標,被告進行了投標。被告在標書中承諾,嚴格執行學校的管理制度,無條件接受學校的監督和管理。并在經營期滿時,積極配合學校進行評估驗收。2008年7月16日,原被告簽訂了《超市承包協議書》。協議書約定,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年,具體期限為XX年7月16日至XX年7月15日。另外,協議約定被告應服從原告對被告承包經營區域進行的整體規劃。上述招投標及原被告簽訂的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原被告雙方應該共同遵守該協議的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二、被告在協議到期后拒不搬出,侵犯了原告對綜合樓地下室的所有權。 原告作為國家級重點學校,為了更好地實現跨越式發展,改善教育教學硬件設施,向主管單位申請了教學樓、室內體育館項目建設,并于XX年12月、XX年5月得到了批復。根據主管部門的批復和承包協議第七條(協議期滿,甲方如認為合作良好,可繼續簽訂協議;如重新招標,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之約定,原告通過辦公會進行了研究,并作出對綜合樓地下室進行重新規劃,在協議到期后將超市搬出地下室的決定。為使被告做好充分的搬出準備,原告在XX年6月22日就對被告下達了協議到期后搬出的通知。后來原告又于XX年7月15日向被告發出書面通知,限期搬出。此后,原告采用律師函、口頭通知等多種形式催促原告將超市內物品搬出地下室,但是被告一直沒有履行退還租賃物的法定義務和配合學校工作的書面承諾。根據《物權法》第39條之規定,被告拒不將超市內物品搬出地下室的行為,屬于無權占有,嚴重侵害了原告對綜合樓地下室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三、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應該依法賠償。被告的行為阻礙了原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根據《物權法》第34條、37條之規定,被告應該返還非法占有的綜合樓地下室,并賠償原告自XX年7月17日至今的經濟損失(以承包期限內總承包金額為計算依據)XXXX元及利息XXXX元,共計XXXXX元。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參考采納。#####律師事務所 ###XX年XX月XX日 原問題:《怎么寫房屋租賃糾紛代理詞》回復于 2022-12-26 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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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可以按照合同起訴解決租賃合同糾紛 租賃合同糾紛,被告涉長租公寓
p=null, 2, left][size=3]我們作為羅~~~的委托代理人,現就羅~~~與譚~~~~等五被告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如下代理意見,請合議庭給予充分考慮。[/size][/p][p=null, 2, left][size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賃房屋期內根據租賃合同的用途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均規定,裝飾物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歸出租人無償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往往因為合同無效或者當事人約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裝修物,這就存在對裝飾物現價值的確認問題。遇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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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你06年簽訂的租賃合同首先你要明確幾個問題:第一:06年的合同中的租賃標的物是廠房的使用權還是3畝的土地使用權;第二:06年的合同中對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標的物損壞或不能履行時雙方是如何約定的;第三:09年的協議中對于租金支付的具體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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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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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