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準備備考公務員,但是準備簽訂輔導機構的勞務合同,合同中有一個追加條款,合同期內乙方僅有一次公務員考試(具體的時間讓我填寫)通過后離開機構的機會,但是要確保甲方安排好空缺,所造成的損失一切由乙方承擔。它這個時間比如我填了三月,那么三月份的考試我通過不了,六月份的考試我通過了,是否可以正常離職,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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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