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的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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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8.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注事宜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 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常見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過了期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延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當事人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勞動者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般情況下違約費是多少?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如果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要求支付的違約金偏高,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勞動者的違約程度、實際收入水平、用人單位的損失等情況綜合考慮。對于違約金約定偏高顯失公平的,仲裁委員會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 未獲得相應報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約? 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如果單位不履行,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就業協議和合同的問題!!急!》回復于 2022-09-29 17: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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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就業合同
第一步:到招生就業處申請換發新的報到證須提供以下材料:1、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戶檔留校畢業生出具戶檔留校協議書);2、就業協議書、接收函或合同(接收函或合同須同時出具空白協議書,若空白協議書丟失須出具書面承諾:承諾由于原協議書丟失或由于原咨詢就業協議糾紛
就業協議與勞動的法律效力是有區別的。從法律角度看,雖然就業協議書與勞動二者一經簽訂都具備法律效力,不論是畢業生還是用人單位,都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但畢竟就業協議書僅僅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定就業意向的依據,它只是雙方下一步確立勞動關系的前提和準簽署就業補充協議,未簽署就業協議,不想簽約算違約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工作,那么用人單位就會跟您簽定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簽定期限不滿6個月,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一年不滿3年。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超過3年期限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而一般須在入職30天簽定,三方協議關于就業
36"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系,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系。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后的人事檔案就業協議可以自己簽嗎
就業協議一般需要雙方或者三方來簽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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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