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輔警為什么國慶節不放假,還不給三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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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十一不放假,不發3倍工資,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書面投訴的,法定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三倍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簽字。第十四條 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序辦理:(一)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二)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的;(三)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原問題:《十一上班不放假,也不給3倍工資,可以投訴嗎》回復于 2022-10-01 1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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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為什么國慶節不放假
國家規定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的。下邊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通知: 元 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春 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4月3日國慶節不給休假也不給三倍工資想開除我
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春節、中秋之類的)安排加班的,無論公司是否安排調休,都應當支付300%的工資。如果公司安排工作不放假的,應當向公司說明該情況,或者要求公司安排放假,或者要求公司支付300%工資。如果公司拒絕,可以向中秋不放假,還不給三倍工資
中秋節應該三倍工資,加班了沒有三倍工資, 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的,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向國慶節不放假,上班沒有補貼或者三倍工資,負責人說后期會安排調休,這種是否合法
上述用人單位的做法嚴重違反勞動法。國慶節放假七天。最少放假三天,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加班,按三倍的工資發放。另外四天可以按規定調休,如果不調休,按二倍工資發放。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維權。 勞動法規定在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300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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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