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予受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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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國《婚姻法》,實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任何一方認為感情不和了,無論感情破裂的證據是否充分,都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那么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不予受理通常是對男方的限制,也就是說,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因為這是對婦女和兒童權益的基本保護。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前一次起訴沒有判離,從判決不準離婚后,半年內,沒有特殊情況同一個原告不能再次起訴離婚,只能等半年以后,才可以再次起訴。當然,如果經法院審查,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起訴的,法院也可以受理,比如男方有證據證明,女方因為婚外情懷孕或生育,這種女方有嚴重過錯的,男方可以不受此限制而起訴離婚。當然,這是訴訟離婚才有的限制,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民政局那是沒有此項限制的,雙方任何時候都可以去協議離婚。 原問題:《離婚糾紛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回復于 2022-10-01 13: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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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民政局法院不予立案怎么辦
民事案件,可以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提起訴訟,如果因為不符合起訴條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應該怎么辦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結案不予受理是什么意思啊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后,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后,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 不予最新版信訪條例中關于已起訴的案件不予受理
哪些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答: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適用意見》第139條、第145條、第146條、第147條、第148條、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第153條、第141條、第142條規定,以下各類案件,法院不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拿到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后去法院起訴。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農民工申請工傷,以超過年齡不予受理
摘 要:一位67歲的男性農民工,在建筑工地摔得脾臟摘除,如果申請工傷認定,起碼工傷八級。但一直以來,幾乎成了慣例:超過退休年齡的農民工在用工主體單位發生工作傷害,勞動局不受理工傷申請。有的地方明確規定不予受理,如《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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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