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是被逼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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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合同訂立以后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如果要求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并且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目前公司在沒有經你同意情況下單方變更合同內容屬于違法行為,可以不同意,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如果單位強行變更,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權利,要求賠償。擴展資料離職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彪x職補償金是勞動法規(guī)定對于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規(guī)定。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guī)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原問題:《公司能否降薪或轉崗逼我離職?》回復于 2022-11-23 2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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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