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里計件工資不簽合同,隱瞞價格并且工資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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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勞動計件工資扣錢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廠里不簽合同和拖欠工資,答應買社保后來不買了
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二、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三、以上屬于勞動爭議,全廠計件工資都比別人發工資少
如果你以前是計時的,后來改計件,那么用人單位應該給你出具工資核算方法的變更通知,如果沒有,或者你不同意,那么用人單位就不能改變,如果你同意了,最后薪資拿的沒計時高,是正常的,有高有低都是正常的.但是不能低很多. 原問題:《計件工資比原來工資計件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合法嗎
勞動法沒有規定計件工資不能低于計時工資。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是工資的兩種不同計發形式。計時工資。按照職工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繁重程度和工作時間長短支付的工資。其數額由職工的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決定。根據計算工資的時間單位不同,計時工資又可分為小老板拖欠員工的計件工資不發
司只支付底薪,不支付計件工資,屬于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此外還應該依法支付你加班費,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支付不低于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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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