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遞交申辭職請半年,公司一直不給辦理辭職手速,影響我交保險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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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不需要仲裁。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到時即可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公司在你離職之前就停繳我的保險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過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交像個費用,如果你是依據上述第二種理由辭職還可以一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3、保險停止交費三個月,只會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沒有作廢的說法,對今后影響也不大。 原問題:《提出辭職,公司不給辦離職手續,還停繳了保險。》回復于 2022-10-03 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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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