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想再婚,房產證是父親和母親的名字,我是獨生女,需不需要母親提前立下遺囑,如果不立遺囑以后會很麻煩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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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加了名字的話,房子就屬于你父親跟你繼母的財產,如果他們離婚,房子就會一人一半;如果日后立了遺囑(必須是有律師見證或者做了公證才有法律效力的,單純私下立的沒法律效力),那么在你父親去世之后,屬于你父親那部分的產權將按遺囑分配(例如你父親在遺囑上說明他的產權份額只屬于你;又或者說產權分額屬于你跟你繼母分平,或者按一定比例劃分等都可以,直接會按遺囑執行),同樣地你繼母方面亦一樣,只要立了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就按遺囑辦。但如果沒立遺囑的前提下去世,屬于你父親的一切個人財產,包括這一半房子的擁有權,將分按繼承人的數量進行平均分配。這些繼承人當中是包括了你、你繼母及繼母的女兒(法律上繼母的女兒是你父親的合法繼女)、另外還有你的爺爺奶奶(就是你父親的父母,只要他們還在世就有權繼承)。這樣的情況,同樣適用于你繼母那邊的。所以如果房子加了你繼母的名字,那么你將來能分到的份額只會很少。2、這要取決于你跟你父親的商量。因為就算加名字也可以在簽署的時候說明份額的。就是說加你繼母的名字進去,你繼母只能占這房子的百份之幾的份額。只要寫清楚,那到時候就算有個萬一,她也只能拿走占的那一部分。另外,當然就如上述那樣,你父親最好提前立個有法律效力的遺囑說明剩下屬于你父親的那部分房子份額只屬于你之類。當然,亦可以跟你父親商量,立個法律有效的協議,將來他們百年歸老后,只要你盡好贍養的責任,房子就只屬于你之類。這些就得看你們怎樣商量分配了。3、房子拆遷后,安置房就會成為婚后共同財產了。4、加名字好與不好,在第一點已經寫得很清楚。你們家自己得有個商量。 原問題:《父親再婚,繼母想在房產證加名 我是獨女,現已經結婚。父親再婚,有一老房子是私房,是母親過世》回復于 2022-11-23 15: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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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