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國際經濟法的要約原則上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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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甲公司的要約有效,不能撤回。按照《合同法》第十七條 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本案中撤回要約的通知未能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故不能產生撤回要約的效力。 并且本案要約是不可撤回的,《合同法》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本案中要約人確定了10天的承諾期限,故要約不得撤銷。 原問題:《《經濟法》 要約的撤回和撤銷》回復于 2022-10-28 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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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