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我取保候審幾個月了,突然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我做體檢,明天送去,要羈押,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你好,派出所會經常定期和不定期的找你或者要你去派出所,主要就是匯報你近期生活規律、活動去向等等,然后給你做一些思想服務工作、加強法律教育。以下問題詳細解答 一、取保候審期間,當事人可以拿回在公安機關扣押的身份證嗎? 當然可以,而且公安機關應當主動返還扣押的身份證! 二、公安機關是否有權扣押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的扣押,是指公安機關在依法執行職務遇有法定情形時,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強制扣留居民身份證的行為。應當指出,居民身份證是可以依法扣押的。 三、扣押居民身份證有何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從本款規定可以看出,居民身份證扣押的基本涵義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1、扣押居民身份證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隨意離開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2、有權扣押居民身份證的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 3、扣押居民身份證的適用范圍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即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對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嫌疑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 4、扣押居民身份證不得違反程序法律規范,即對確屬因執行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需要扣押居民身份證的,應當嚴格依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當場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單》發給嫌疑人; 5、居民身份證的扣押具有國家強制性,當事人不得拒絕交出。 四、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仍扣押身份證是否合法? 當然不合法!公安機關扣押居民身份證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只有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才可以扣押其居民身份證,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法定情形。 五、人民警察違法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根據該條規定,人民警察有違法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組織或個人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證的,也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予以處罰。 建議:跟案件承辦人員聯系一下,你懂法了,就能說出依據來了,公安機關可能疏忽了。 原問題:《取保候審,派出所給我打電話讓我明天去》回復于 2022-12-25 11:36:17
-
相似問題解答
你好 你好,我被法院取保,然后明天開庭,今天去做了入所體檢,是要收監了嘛
取保候審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這樣檢查 是看你的身體是否符合取保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你好我取保候審幾個月了派出所突然讓我去簽告知書是什么意思
原問題:《取保候審了來讓我簽字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審期間突然接到派出所電話讓我去報道什么意思啊
一般不會有事,要按時回去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取保候審電話由于特殊原因沒接到,羈押以后還能取保候審嗎
可以繼續申請取保候審,就是寫份羈押必要性審查意見書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幾個月了現在派出所讓我過去簽字
如果真的有罪是逃不走的,還是去吧。很可能偵查后覺得沒有證據認定你有罪,或者只要行政拘留處罰。一般來說你取保候審,應該是很輕的罪,不會威脅到社會安全,以及不會判處實刑的。 原問題:《無罪釋放補充偵查取保后審還剩下一個多月結束 派出所現在打電話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