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分配的先后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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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債務是有清償順序的,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擴展資料: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物權相比較,債權具有下列特征:(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基本含義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2]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原問題:《法院執行環節,多個債權的分配順序》回復于 2022-11-23 12: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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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款的分配順序
A 和 B 的債權是平等的,雖然 A 做了訴前財產保全,但沒有優先受償權,應該按比例分配,因為訴前保全和提供擔保是兩個概念,兩者的債權是平等的,B可以持判決書到A起訴的法院申請保全財產分配,有問題可以繼續交流。 原問題:《【法律高手解答】執債權人對執行分配不服,再次申請執行,我有多少勝算
有優先受償權的先還,剩下的判決生效參與分配法院制作分配方案《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受償的順序是不是以起訴的先后順序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同一個人,被多人執行,有多份法律文書,法院怎么執行,被執行的款不夠分配。
根據《民訴法解釋》第508條的規定,參與分配制度是指,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后,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的制度。 被執行人(公民或其他組織)的執行剛剛立案,多久才能分配到執行法官
法院從立案到給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就已經開始執行了。 但是,執行結案的時間就很難有個準確的標準了。這受到被執行人是否好找,以及被執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所以,多長時間能執行結案就沒有準確時間了。 一般申請強制執行的,都是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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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