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由于施工需要,村委會在原工程上增加了項目,與施工方簽訂了補充協議,但是鎮級不給報賬,說村委員無權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制定必須通過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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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有幾種情況:1、原合同中有具體子項,僅僅是工程量發生變化;這種情況可以不需要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變化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核準的直接作為依據;2、原合同清單中沒有的類似項目,但仍然屬于原合同的承包范圍內;這種情況,在具備設計變更或設計方簽字認可,監理方核準,業主同意,依然可以直接作為結算依據;當然數量、金額較大時也可簽訂補充協議;3、不屬于原合同承保范圍內的其它工程,如數量金額較小,未達到重新招標要求時,可以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當數量、金額較大或招標主管部門認為應重新招標確定施工單位的,就必須重新招標了,這時簽訂補充協議或合同就不具備法律效益了。如果你公司承接的施工合同是通過招標確定的,那么補充協議不能對招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改變,比如單價、質量標準等。即使在補充協議對上述條款進行改變,也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原問題:《原合同額為76萬,增加工程內容10萬元直接簽訂補充協議》回復于 2022-10-11 1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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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協議上工程名稱在原工程名稱上加了后綴,合同還有效嗎
您好,“補充協議”是指當事人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于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我這邊做施工的,甲方圖紙改方案,金額超過原合同10%,可以簽補充協議么 在么 在嗎
一般不需要簽補充協議的。工程結算審計額超過中標價是正常的事,超過的原因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款、工程結算制度的調整。上述涉及哪個部分就把哪個資料后附在結算文件的后面,所謂的補交資料就是這些,這樣的情況不用簽補協議。擴展資料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首先是政府投資的項目;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金額(93萬)超過原合同金額(67萬),且補充協議的施工內容不完全與原合同相同;原合同經過合法招投標程序,補充協議為甲乙雙方直接簽訂,請問補充協議有效嗎?
你好,按照你這樣說的情況是有效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情況沒有說全,可以電話溝通,好給你提出專業的分析與公司簽的離職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只要,辦理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與用人單位沒有關系了。不存在還要簽補充協議的問題。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借口,不付清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后再簽購房電子合同未簽補充協議,為啥補充協議上有名字
現在很多朋友在買房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除了合同文本之外,很多人都聽說過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其實補充協議顧名思義就是對購房合同的補充,對雙方交易細節或者要點部分在購房合同的正本中沒有約定的進行約定或者詳細解釋。那么在簽訂購房補充協議的時候,要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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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