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任賣家拆遷房,賣給了第一任買家,房屋沒有房產證,權屬證明,無法過戶,約定好房產證辦理成功后過戶給買家,結果2019年房產證辦理好,賣家又賣給了第二任買家,正常交易,房產過戶到了第二任買家名下,期間第二任買家不知道2017年這套房已經被私下協議賣過了,2022年,我從第二任買家手里花了230萬買了這套房,并且正常交易,目前房產證是我名子。問題出現目前房屋被第一任協議買房的買家給私下出租了,我現在有沒有權利拿著房產證去水電局申請斷水斷電?買房之前沒有驗收是我失誤,出于相信才沒去收房,我目前只想知道,不是我簽的租賃合同,租戶不肯搬走,我有沒有權利,對自己的房子申請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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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