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訴中國20冶,因為它們企業欠我們隔離補助費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第一,單位直接以你不能立即回到原工作崗位而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所以單位必須先為你另行安排工作。 第二,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 即使你同意解除勞動關系,接受經濟補償,日后仍然可以獲得醫療補助金。因為醫療補助金是法定的,依據是《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此外,《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依據本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依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所以,你還可獲得至少6個月工資作為醫療補助費; 2. 你申請仲裁的請求如果僅是要獲得醫療補助金,則不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即可。但即使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對你的影響也不大。因為你還是要與單位解除合同。如果你不想與單位解除合同,而要求單位另行安排工作,那么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是很有必要的。因為一旦構成1-4級傷殘,則必須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6、7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3.首先,你可以單位不為你另行安排工作而直接解除合同這一違法行為作為談判條件,而要求單位支付醫療補助金,同時你可以將《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告知單位;如果單位仍不給予醫療補助,則進行勞動仲裁。 原問題:《求助!勞動糾紛!醫療期滿,公司要解除勞動關系,只肯給經濟補償,不肯支付醫療補助費。請問我該怎么做!》回復于 2022-11-23 11:22:27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