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綠化工程還沒有移交,但業(yè)主已經(jīng)重新招了標,有了新的中標人,發(fā)包人違法嗎?謝謝!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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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是簽訂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當投標人中標,方有權和招標人簽訂合同。而招投標過程,從法律層面分析,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中標是承諾。招標人確定了中標單位,這個承諾的內容是招標人明確了和中標人簽訂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雖然書面的合同尚未簽訂,但如前所述通過投標是要約,中標是承諾,此時合同已經(jīng)成立。這個時候招標人故意毀約,招標人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本案中,承發(fā)包雙方已經(jīng)簽訂了中標合同,合同已經(jīng)成立生效。招投標法規(guī)定,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shù)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對中標后中標人不簽訂合同的責任承擔規(guī)定。本案中招標人發(fā)出中標合同簽訂后,發(fā)包人擅自毀約,同樣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guī)定,損失賠償包括預期利益,除了直接損失以外,中標人可以按定額標準中利潤的取費費率作為預期利益要求招標人賠償。當然,承包人也可根據(jù)中標合同中違約責任的約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他們違約了。 原問題:《合同未簽訂,工程重新招標算不算違約》回復于 2022-12-25 08: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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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