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詐騙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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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詐行為。行為人如果所簽訂的合同實際沒有履行,而且最終也沒有能力去履行,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過程中始終沒有采取欺詐行為,就不能認定為合同詐騙罪。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任何欺詐行為都可以認定合同詐騙罪。要認定欺詐行為對于合同詐騙罪的影響,主要看行為人所采取的欺詐行為是否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財物為目的。2、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或簽訂合同后有無實際履行能力。如果行為人在簽約時或合同有效期內有充足的貨源或后備貨源,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或擔保,或者在合同有效期內具有找到貨源、資金的可能性;或者具有承擔違約責任。 原問題:《合同詐騙與經濟糾紛有哪些區別》回復于 2022-10-28 07: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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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的經濟糾紛
合同詐騙是以定合同為手段,以詐騙為目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取得經濟利益,施用欺騙手段使人陷于錯誤,將公私財物交付的行為。經濟糾紛是因合同執行不完全或雙方在經濟上有糾紛。與詐騙是性質不同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由公安機關受理;經合同詐騙經濟糾紛
1、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詐行為。行為人如果所簽訂的合同實際沒有履行,而且最終也沒有能力去履行,但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過程中始終沒有采取欺詐行為,就不能認定為合同詐騙罪。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任何欺詐合同詐騙屬于犯罪還是經濟糾紛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的行為,如果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就構成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合同詐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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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動機目的上區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1、行為人從簽訂合同時起就具有騙取的動機和目的。2、開始并無明顯的騙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沒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簽訂后,抱著能履行則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積極努力,致使對方遭受嚴重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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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