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協議員工失職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員工自己承擔,這樣的協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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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簽訂協議員工失職造成的損失由員工全部承擔,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雖然在勞工合同法中無相關規定,但是我查了一下,《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七條 對于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公司其他員工造成的損失要其他員工共同承擔,這合理嗎
由于這種情況造成的扣工資,獎金,都屬于合理情況甚至讓你感覺的小題大做的開除都是很正常的.公司管理要求有嚴格的管理規范,你把物品搞錯造成的蝴蝶效應是相當巨大的,由于你的失誤,你后續的所有部門都可能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如果貨品發出,對你們公司的品牌因員工失職導致公司有經濟上的損失,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嗎
向直接受益人進行追索,或者提起法律訴訟。受處罰的員工可以要求以公司名義,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發勞動者的工資。經濟損失的賠償。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每月扣除的公司主張員工造成損失
現場失火的原因是現場的3名員工造成的,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另一方面現場沒有滅火器,作為工廠管理來說,是消防管理方面的缺失,工廠本身也存在管理方面的責任。這種情況分兩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一,如果想繼續留用這三名員工,就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與公司簽的離職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只要,辦理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與用人單位沒有關系了。不存在還要簽補充協議的問題。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借口,不付清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后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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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