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項目前期資料中有用地選址意見書,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需要占用地面,又報審選址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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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申報。 2、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發現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應進行項目建設報件登記并注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4、申報材料經窗口工作人員核收后,將申報材料轉項目經辦人。 5、項目經辦人接到窗口轉來的申報材料,經審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文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窗口,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后重新申報。 6、經審核申報材料合格后,項目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由項目經辦人完成會簽工作并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窗口發給項目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項目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窗口回復建設單位。 7、如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程中,發現該建設項目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8、如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需要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聽證程序按《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執行)。 9、申請人要求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內容的,應重新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序換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是建設項目在城市規劃區進行選址和布局的依據,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署的選址意見;在報批設計任務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原問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選址意見書的區別是什么》回復于 2022-10-28 06: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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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