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離職一個月多了,公司一直不給我拿解除勞動合同和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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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依法處理或者提起勞動仲裁。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此規定明確,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義務,用人單位拒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違法的。二、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實踐中,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者直接提起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的,勞動監察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改正;提起勞動仲裁的,可以請求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請求。 原問題:《離職后公司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么辦,急》回復于 2022-11-23 0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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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我,再給我離職證明之前讓我簽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你好,離職后一個月可以向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應該離職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單位不按規定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公司給出具的是勞動關系解除證明,這個和離職證明是一樣的嗎?
終止勞動合同書與離職證明不一樣。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公司不給我離職證明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不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公司說工作不滿一月不開解除勞務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 但是我和公司簽了勞務合同
按《勞動合同法》第89條辦。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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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