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古意習難工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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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是可以繼續上班,不寫辭職書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組長主管兼用職權隨意解雇工人 故意刁難工人辭職》回復于 2022-10-28 03: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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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前公司群罵領導
現在你最好是辭職,因為你做的很不地道。哪怕你單獨發消息罵他,他也許還能裝著沒看見。現在發到了工作群當中,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你不走,領導肯定會想法給你找麻煩,不然在那么多人面前很沒有面子。 原問題:《我把罵領導的話發到工作群,要不要辭職?》工人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報告領導不批可以直接走人嗎
一個月前提交辭職申請書,不需要領導批就可以能辭職。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準的,提出辭職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依法提出辭職申請后,公司應積極的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無權拒絕員工的離職申請。如果用人單位不批準的,辭職領導被我罵違法嗎
用人單位辱罵你,使你的人格權受到了侵犯,你可以收集證據要求他賠禮道歉,如果很嚴重你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進行治安處罰。 原問題:《如果試用期提出離職后!受到用人單位領導的辱罵!他們算不算違法?辭職怎么辦領導不公平
您好,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有需要的話,建議電話咨詢詳細溝通。相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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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