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中,我們是受害方,目前傷情鑒定已出,派出所說現已立案,我想知道的是立案期間對方是否會被刑事拘留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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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們家這種糾紛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你父親在其中受到了傷害,經鑒定是輕傷,而鄰居在一個月后也要求做傷殘鑒定,現在正在等鑒定結論,大致案情就是這個樣子的,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輕傷如果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于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就是說你可以拿著醫院出據的輕傷鑒定書直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這種案件就是既可以是刑事也可以是民事的案件,如果你們鄰居要求私了,你也可以考慮一下,畢竟大家以后都還是鄰居在一塊地方共同生活,低頭不見抬頭見。如果還有什么問題請跟我聯系,我愿意無償向你們提拱幫助。 原問題:《被打輕傷(鑒定結果已出),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走直訴,請問關于直訴,派出所應該履行的責任和流程是什么?》回復于 2022-11-23 0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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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于打架我們是受害方,傷情輕傷二級,我們怎樣要求刑事立案
打架致輕傷,則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立案偵辦后,應該會給受害人立案通知書的。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已立案,我是受害方,我需要請律師嗎?
可以請律師傷情鑒定輕傷以上,派出所以立案還能調解?
展開全部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此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你好??我是5月27日提交立案的到今天微法院小程序上顯示已結案是否對方提出異議了
應該是材料不符合,你沒有處理逾期視為放棄立案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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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