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寫遺囑,把房子給媽媽,女兒身故后媽媽繼承房子還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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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經離婚了判給女兒的房子,我把我女兒的戶籍牽走了還有繼承權嗎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夫妻結婚后的財產無論是贈與的還是其它方式得到了,都屬于共同財產,屬于分割的范疇。2、你其中一套房子過戶給了女兒,而且你女兒年滿20周歲,所以她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就相當于是你們贈予她的。所以這套父親去世,母親和女兒簽字放棄承諾書,把房子過戶給了兒子,現在房子拆遷,母親和女兒想要拆遷款,有繼承權嗎
沒有如果房產是父母婚后的房子,房子就是婚后共同財產。那么父親過世后,房產的一半屬于父親的遺產,另一半是母親自己的財產。遺產部分,應該由女兒的爺爺奶奶、母親、女兒和哥哥共同繼承。如果假設爺爺奶奶已去世,那么當女兒簽了放棄房產的協議后,相當于女母親名下一房產,有一兒一女,在女兒不知情情況下,父母及兒子去公證處做了遺囑繼承公證:房子由兒子繼承,女兒無權繼承。女兒后來知道了認為她也有繼承權,請問這時女兒有繼承權嗎
展開全部因為一個老人去世,要先辦理繼承,把屬于去世老人的遺產部分分割完才能再贈予去世老人有遺囑按遺囑分配,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如果子女有能力不盡贍養義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按法定繼承女兒有繼承權,只是繼承多少問題兒子想要媽媽房子的繼承權,需要什么條件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小女兒和母親買的房子,大女兒有繼承權嗎,小女兒是親生的,大女兒是養女
你是房子的產權人,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包括處置權;你媽和前夫簽訂的證明相當于是一份婚內財產歸屬的夫妻間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這兩份房產都屬于你母親個人財產 原問題:《母親在未成年時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子,現在女兒成年,房子歸屬是誰!誰有處置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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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