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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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核心內容之一,《勞動合同法》將其列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勞資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最重要的因素。而在實際運作中,用人單位的住所地有可能發生變化,或者用人單位新建分部或廠房等情況時有發生,往往需要勞動者隨之變化工作地點;此時一旦單位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勞動者工作地點的,雙方應協商一致,用人單位應盡量提供相應的便捷措施以方便勞動者如提供班車接送勞動者上下班。而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合理的變更要求應給予盡可能的理解。如果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工作地點由一個市區搬遷到另一市區,而勞動者已在原市區買房定居,涉及孩子上學等諸多因素,導致合同的確無法履行,而雙方又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則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原問題:《用人單位變更工作地點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14 2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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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勞動合同變更,工作地點擴大了
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應當規定工作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簽訂了協議反悔公司將不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提問一個勞動法的工作地點變更的離職補償
你不要辭職,而是讓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給你出具書面通知,并且按照你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為勞動者本人解除或者終變更工作地點咨詢
一般情況下是納稅企業變更了名稱、法人、注冊資本、地址和經營范圍等事項是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變更工作地點 怎么理解
續簽時的勞動合同會對工作地點作約定,你看下是否是現在的工作地點。如果要讓你的工作地點發生改變,理論上來說必須征得你的同意,就合同中有變更的部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去那邊工作,公司以此為由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變更工作地點,勞動合同糾紛
勞動合同一經簽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既然合同內寫明“區域內變更不屬于重大變化,并同意接受在甲方各分支機構經營所在地級所管轄區域內的工作地點調整”并且告知你,當時也未提出異議并且你也簽字認可,你若是以此(“現在他調派我去惠州分公司 我不想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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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