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局通知書以送達我家,合同代款一案,但沒標明金額,本案金額三萬三,以還一萬一,不知道應還多少,L以還的算數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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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告趙某乘坐陳某駕的客車在宿松與安某駕駛的貨車相撞,造成趙某重傷。趙某遂以陳某、安某、陳某所在客運公司、貨車掛靠的貨運公司及為貨車保險的保險公司為被告,向宿松法院起訴。訴訟中,原告又申請追加與貨運公司訂立掛靠合同穆某(安某實際從穆某受讓取得該車,因雙方是親戚關系,未辦過戶登記)為被告。原、被告均系外省當事人,本院用郵政快遞向原、被告送達起訴狀、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除穆某以外全部送達,穆某的快件被快件公司以所寄地址(貨運公司提供)“查無此人”被退回。[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原告提供的穆某住址無法送達,視為沒有明確的該被告,應動員原告撤回對穆某的起訴,如果原告不撤訴,應當裁定駁回原告對被告的起訴。理由是因原告不提供被告真實、準確的住址,則法院無法查實該被告基本人身信息情況,如被告是否已死亡、是否尚在服刑等確切的情況,從而容易造成程序違法。 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法院應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裁定中止訴訟,待找到穆某的新地址后,恢復訴訟。 第三種意見認為,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要求原告補充材料,如仍不能確定被告住址的,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訴訟文書。[評析] 筆者認為上述三種意見,均有不足之處,本案該如何處理,應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首先,第一種意見中,如果穆某負實體的賠償責任,則動員原告撤回對穆某的起訴或裁定駁回對穆某的起訴,會導致原告的權利不能落到實處,責任如何在其他被告中分攤也是一個問題,如判決要求其他被告負全部責任,勢必引起其他被告不服。這樣在程序上便侵犯了原告的訴訟權利,在實體上也會損害其他被告的合法權益。為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關于依據原告起訴時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該批復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原告起訴時所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當要求原告補充材料。原告因客觀原因不能補充或者依據原告補充的材料仍不能確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告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人民法院不得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被告住址為由裁定駁回起訴或者裁定終結訴訟。”其次,第二種意見中,對全案中止訴訟,由于穆某現身處何方事實上難以查清,訴訟有可能永遠處于中止狀態,這樣不僅降低訴訟效力,而且不利于保護原告的訴訟權利。尤其是當穆某無需承擔實體責任的時候,如本案穆某與安某是親戚關系,安某為事故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保額為50萬元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安某的責任有可能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穆某是否到庭并不影響原告訴訟權利的實現。最后,第三種意見中,公告送達的最大弊端是容易導致被告抗辯權利的缺失。這也給了某些想以此剝奪被告抗辯權利而故意隱瞞被告確切地址的原告以有機可乘,導致訴訟權利義務不對等。 而且在穆某獨自承擔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法院的裁判文書與一紙空文無異,有損人民法院判決的威嚴和法律的嚴肅性,法律價值無從體現;增加了法院執行案件的壓力。試想,連被告的住址都無法查實,法院如何執行,原告主張的權利又如何得以實現。在穆某無需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告送達又需重新向所有當事人送達開庭傳傳票,會引起其他被告的不滿,而且為了一個可有可無的被告去費時耗力,也極大地浪費了司法資源。是典型的為滿足程序而犧牲效率。 盡管當事人實體權利的承擔,需要等到開庭后判決予以確認,但事實上,有些法律關系中當事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法律規定得很明確。如履行職務行為的員工,其責任應由單位承擔,交通事故中的司機,其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一些原告只是為了查明事實才將員工或司機列為被告,為這些員工或司機等被告的送達問題而影響全案的審理,實在是因小失大。就本案而言,如果原告向穆某請求的數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可以動員原告撤回對穆某的起訴,或以被告地址不明確為由裁定駁回原告對穆某的起訴。當穆某需要承擔實體責任時,原告又不能提供準確地址,則應公告送達;但如果原告能提供對穆某有約束力的文書如合同、保單,而且這些文書與本案有關,法院按上面裁明的地址郵寄送達,被退回。則可參照《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受送達人能夠證明自己在訴訟文書送達的過程中沒有過錯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因為此時,過錯在受送達人。其過錯通常體現在以下方面:一、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導致提供的地址錯誤、不明確 。 二、當事人惡意逃避或代收人拒絕接收 。想方設法逃避接收法律文書,或者故意離開一段時間或者由鄰居謊稱其已搬離送達地址。三是對代收人要求較嚴,一部分人拒絕代收。 原問題:《多數被告已送達,少數被告的送達郵件被退回,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10-27 1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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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金額一萬一要怎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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