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約定一年時間為期限,一年之后,另一方如果還是堅持要走,好聚好散,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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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后,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于種種的原因,最后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并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后做朋友談何容易?.分手后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系,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么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怎么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后,還會保持聯系,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愿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多姿多彩。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后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么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系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后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里真的就那么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里,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舍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分手后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歌里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里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游戲,但也并不是誰都愿意這么做。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后悔過,人不能后悔,后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獲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么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后: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原問題:《因為現實逼迫不得不分手,可自己又不想分,能不能約定一個期限,如果到時候都沒找到另一半,就再復合》回復于 2022-10-28 13: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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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欠條完整符合法律受理的條件,你打官司的贏率很大。但是,按你目前的這張欠條,超出了法律規定的時間。已經算作是無效的。建議你在聯系他,先跟他好好說,用你自己的辦法,讓他在寫一張借款合同給你。我這里給你一張完整的借款合同。希望能幫助得到你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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