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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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并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并公布后,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準使用的宅基地。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原問題:《申請宅基地需要什么條件》回復于 2022-10-28 22: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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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