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如何確認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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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認定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1、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是考勤記錄;五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二、勞動與勞務8大區別 1.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系則適用《合同法》。 2.勞動關系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勞務關系的主體是平等主體,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系,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系。 3.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隸屬與管理的關系;勞務關系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一方提供勞務服務,另一方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是平等的關系。 4.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5.勞動關系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系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6.在納稅方面,勞動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計算繳稅個人所得稅;而勞務提供者取得的勞務費,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7.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解除勞務關系,沒有這些法定的經濟補償金,只能根據民事法律和雙方的勞務合同約定執行。 8.當發生爭議進行處理時的法律程序不同。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系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法院常采用的理由: 原勞動部的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睆膭趧有姓块T的上述意見中可以看出,所謂事實勞動關系是相對于勞動合同確立的勞動關系而言的,即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而沒有履行法律手續,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形成了勞動力的使用和被使用關系,而且這種關系是一種既成事實、客觀存在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關系。既然勞動關系是勞動力的使用和被使用關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以勞動為條件而形成的一種勞動權利和義務關系,那么,確定事實勞動關系的依據就是勞動者的勞動力是否被用人單位所使用,勞動者是否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 原問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及現法院常采納的》回復于 2022-11-20 12: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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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該學校是一所自考培訓學校,專門招收高中畢業考不上大學的學生進行培訓教學,然后統一參加自學考試。他們的老師有一部分是學校專職員工,簽訂有正式的勞動合同,另一部分是外面聘請的兼職教師,這部分人員很復雜:有高校的在職教師,有高校的在讀研究生確認勞動關系及后緒退休問題
1、法院判決書確認勞動關系,只不過是依據勞動法規和《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對于勞動糾紛案件的判決為確認勞動關系,而法院判決書不可能作為許可退休的依據;2、所有境內退休與否得管理均有社會保障和人力資源部工傷確認勞動關系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首先“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對于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而言,由此帶來兩方面問題:一方面,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往往因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而引發爭議,主張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一方會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怎么確認勞動關系
好多職工都遇到你這樣的困惑。針對你的問題,我答復兩點?! 〉谝?,關于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據。據原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咨詢勞動關系確認
好多職工都遇到你這樣的困惑。針對你的問題,我答復兩點?! 〉谝唬P于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據。據原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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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