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租給別人了,她又把我的房子給別人住了,沒有經過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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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時我國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也對此作出規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罰款。2.鑒于你的情況,你與出租人沒有合同約定是否可以轉租,出租人轉租的,并不違反有關法律,但是法律賦予你追認或者解除租賃合同的權力,如果你追認他們的轉租行為有效的,則合同繼續,如果解除合同的,則合同解除。 原問題:《問下,我是房東但是出租方在沒經過我的同意下又把房租租給了別的人,這個算不算違反什么之類的?》回復于 2022-11-20 1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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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