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辭退,勞動仲裁后調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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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申請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的,即使公司在得知申請勞動仲裁后,通知回原部門上班,但是否接受取決于個人。 愿意接收時,回原部門繼續工作;不愿意接受時,不撤回仲裁申請即可。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原問題:《公司無理由將我降職調崗,申請勞動仲裁解除合同后,公司通知我讓我回原部門上班,我還可以解除合同嗎》回復于 2022-12-24 2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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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