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與公司簽訂合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實際工作是四十三小時三十分鐘。我是否可以以此為依據提交被迫離職通知書并要求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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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簽訂合同-周工作40個小時,實際上班42小時,可以索賠嗎
你工作了多久?簽的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就不要去搞這個事情了,如果是勞動合同,在某些條件下是可以獲得賠償的,至于加班費,除非你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你多上的8個小時班,是在工作,而不是在做其他事情,一般來說比較難舉證。 原問題企業財務員工可以以公司違法稅法操作要求離職并要求補償金嗎?如果可以員工要掌握什么資料更好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用人違反該條,您可拒每周工作超過44小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勞動法規定每周不得超過44小時,如果超過了規定時間的為加班100%,又可分為延時加班按工資的150%計算,節假日加班按工資的200%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工資的300%計算。現在都是私企,誰和你算這個去呀根據勞動法規定,超過規定工作時間的應每周超過70個小時工作時間
以下是勞動法法條: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2、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上面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3、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您好,我的目前工作單位工作是標準白班工時制,每周也就是5天8小時。那么我可以與另外一家公司簽訂兼職合同么?當然前提是不影響之前工作,無論是工作保密要求或者時間上
勞動法已經解釋清楚了每天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4小時。并且必須每周有一天休息。你的情況就是你認為公司7.5小時是確切是工時7.5小時還是7小時加半小時午休吃飯休息。如果是7.5小時工時就是超一小時必須支付這一小時百分之200的加班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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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