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2010年注冊一個三萬元的裝飾公司,當時經營不利做了兩年就不做了,當時沒有去注銷然后就失業了干些零工,因生活困難后來參加靈活就業,今年10月份再次失業,社保部門查看電腦系統發現之前做過公司未注銷非正常狀態不予辦理失業金,我找到稅務局做注銷,他們拿出一些新規定,超過720天未注銷罰款5000,發票未繳銷罰款2000,我作為失業人員已經沒有收入怎么出的了這么多罰款!想投訴稅務部門應該怎么辦?謝謝??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