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書內約定條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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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離婚財產約定是夫妻雙方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律的規定是不允許隨意反悔的。也就是說,離婚財產約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滿足了反悔的條件,否則一方在對離婚財產約定不滿時不能反悔。什么時候,離婚財產約定才會生效呢?是不是雙方簽字后,離婚財產約定就可以生效?有效離婚財產約定應滿足什么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律對離婚財產約定的生效并無明確的法條規定,根據司法實踐,離婚財產約定在夫妻領取時才生效。離婚財產約定的有效,應滿足的條件有: 1、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采用書面形式不僅僅是為了今后有據可查,避免糾纏不清。更重要的是書面形式是法律規定的要式。不采取書面形式的約定就不符合法律規定大形式要件。就會很難被認定有效。 2、約定者應當是夫妻 進行財產約定的人應當是夫妻,這是雙方對財產進行約定的基礎。在實踐中時常遇到這樣的情況:男女雙方還沒有成為夫妻,出于一些原因,提前于正式結婚便對婚后及進行了約定。 3、必須約定明確 約定如果不明確,就等于沒有約定。依法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依法是個人所有的仍然會歸個人所有。如果真的出現了這樣的結果,就失去了約定的意義。同時也可能給今后在處理財產時造成諸多的麻煩。 4、必須領取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 離婚財產約定的要想有效,必須是夫妻雙方在法律上結束婚姻。也就是領取離婚證或者獲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否則,夫妻離婚財產約定在辦理離婚前都可以進行修改。 離婚的時候,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是必須的。只有對夫妻財產、等問題進行協商一致后,才能夠領取離婚證,從而結束這段婚姻關系。但在對夫妻離婚財產約定的時候,必須要自愿、明確。同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這樣的離婚財產約定才會是有效的。 原問題:《離婚時約定是否有效》回復于 2022-11-19 03: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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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