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買房子一次性付完全款,但開發商只給了收據,現在收據已經丟失了,只剩下合同,老板不認合同,說只認收據和發票,有什么辦法辦下房產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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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買房子是全款費用已交付的,應當和賣方立即協商簽訂購房合同,如果對方拒絕簽訂合同,可以憑付款憑證向房管局舉報開發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擴展資料: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別: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7、保修責任;8、乙方使用權限;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10、違約賠償責任;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原問題:《我買房子是全款交付已交完只有收據但合同沒得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8 2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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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