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方依然對女方及其女方家屬長期進行騷擾與人身安全威脅想申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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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如果對方威脅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訴后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六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七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原問題:《在離婚起訴中,對方總去騷擾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24 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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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一下 女方起訴開庭男方不去還騷擾女方家屬
1、離婚是法律賦予婚姻雙方的權利,男女雙方均可以自愿離婚,無法協議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因此,男方無權以騷擾的形式,干預女方的生活,意圖使女方的放棄離婚訴求。 2、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女方想離婚被男方威脅
離婚必須是雙方都自愿,且得在雙方任一居住地,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這是協議離婚。 你是不成的了,那就進行起訴離婚,也就是民事訴訟,一般正常的一審是不判離的,若你堅決要離婚,待判決生效后六個月再次起訴,法院一般都判離婚,而且你提到他對你女方想離婚 男方不肯 男方婚內出軌 并且長期家暴女方 在外詆毀女方
展開全部中國式離婚往往比較麻煩,先吵后鬧,最后成仇人了才能散,我同意以上說的夫妻多溝通,好聚好散。在婚姻這件事上,學學西方國家,不吵不鬧說離就離了,沒啥好糾纏的 原問題:《夫妻間頻繁發生家暴,女方受不了想離婚 ,男方怎么都不同意,請問大家怎離婚后男方威脅女方,要撫養權
你們離婚了兩個人要互相和解孩子的撫養權不算大事你們要讓孩子和兩個大人互相溝通孩子就是兩個人的紐帶雖然離婚了孩子兩個大人都有權利關心孩子可以讓孩子就能把這事情擺平了 原問題:《離婚男方得不到孩子撫養權就威脅女方讓女方一輩子不好過要殺掉女的之類離婚冷靜期 男方騷擾女方
雙方已經離婚。那么一方的騷擾行為已經干擾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違法,另一方可以選擇報警。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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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