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經判了付款執行局因為疫情是不是不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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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案件法院判了二三年了,執行局法官遲遲不執行該怎么辦。
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原問題:法院判了不執行,怎么投訴
1、和執行員溝通,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2、查找并向執行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準確情況。3、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2的規定,向上級法院反映。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我申請昌平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到期,執行局說因疫情而延期執行。現在我們這里疫情防控很好,疫情已經緩解。
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清償順序 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欠錢不還 法院判了 執行局抓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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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