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保險給我的理賠駁回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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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已經有人反應過這一做法了。依據新保險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的,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保險公司有義務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說明理由且需以“通知書”的形式,保險公司這一做法違法,但是很遺憾,法律并沒有規定如果違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只能向當地保監局或更上一級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并要求糾正這一違法行為。依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被保險人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應當提供符合保險責任的相關證據,你即已提供理賠資料,說明已經履行舉證責任,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不符合保險責任,則應當提供拒絕賠付的相關證據。保險公司應當給出不予理賠的原因及相關證據。在各大保險公公司激烈競爭并不斷提升理賠服務的環境下,本人對該公司這一做法表示遺憾。但對于法律沒有對保險公司在這一做法進行有效制約表示更大遺憾。為維護你的應得的保險金利益甚至是對不理賠原因的知情權,建議咨詢律師提起訴訟。 原問題:《新華保險理賠中,不予理賠的,怎么不給出不理賠的原因及不理賠的相關證據呢,難道公司把舉證責任推給投保》回復于 2022-11-23 17: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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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