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的被告曾經在10個月前是該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在該院一審判決后我才知道的,我在二審以該法院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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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整體回避的可行性 法院整體回避的可行性
不可能。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圍內的人員,如果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關系;(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被告家人可以回避嗎
現實困惑張三和李四因為房屋產權糾紛而訴至北京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但在開庭審理前,張三卻得知,該案的審判長是李四的表哥。在這種情況下,張三應該怎么做才能保證自己得到公正的判決呢?律師點評本案涉及民事訴訟中的回避制度。所謂回避,是指可能影響案件申請法院整體回避
為了排除當事人對民事訴訟程序公正性的合理懷疑,申請法院的全體法官回避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請。針對這種情形,如果法院整體人員都需要回避的,就代表這一法院不適合管轄這一案件,那么就可以適用指定管轄制度。 原問題:《當事人申請法院整體回避如何二審變更了訴求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當事人該怎么辦?
最近,我院按審判監督程序對一起案件提起再審。在再審過程中,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應如何處理?對此有兩種不同的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再審程序是一種特別審判程序,可以準許再審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并對變更后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第二種意見認為,提起再被告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是什么意思
一、仲裁員回避制度的意義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員回避,仲裁員又可以自行回避。仲裁員的回避是指仲裁員具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裁決的情形后,依照法律的規定,自行申請退出仲裁庭,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退出仲裁庭。回避制度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制度之一,仲裁機構實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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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