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調解書,被告二不承擔責任,現在被告一不履行,重新起訴可以包括被告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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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拿著生效的法院調解書,自己的身份證等材料,直接向一審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被告財產。不用重新立案。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拿。【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3】《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4】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38條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項規定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原問題:《您好,我這邊調解書已經下來了,被告不履行,申請強制執行,是重新立》回復于 2022-11-27 15: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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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后被告不履行
你好!可以點我頭像,進行專業的一對一法律咨詢(有問必答)被告不履行離婚協議
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原告不執行協議財產有欺騙行為被告方可以起訴重新協議嗎
這是執行和解協議嗎?如果被執行人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那么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執行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書執行。且被執行人還要承擔雙倍遲延履行金。如果在被執行人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執行法院不恢復原判的執行,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監督。 原法院起訴,后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撤訴了。現在被告未履行和解協議,可以重新起訴么
當事人起訴對方,法院調解后,當事人撤訴了,如果相關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主張,當事人能再起訴,維護合法權益,勞動者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主張合法權益。《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執行問題,被告不履行判決。
如果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生效后,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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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