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12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這一規定表明我國刑法在有無溯及力問題上采用(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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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制定虛假訴訟罪之前的虛假訴訟訟是否適用本法律?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熟記我國《刑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
正當防衛是 根據《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可見,正當防衛的要件之一是防衛須對以往案件的翻案在法理學上屬于什么概念,以及與溯及既往原則的關系與區別
1、釋 義對尚未確定行為的溯及力原則類 型法律適用準則 2、基本內容: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對于其生效以前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具有溯及力的一種原則。各國的溯及原則各不相同,我國的溯及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沒有溯及力,刑法中體現對人效力原則的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是以屬地原則為主,屬人原則為輔的。也就是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犯罪,不論是否有中國國籍,均受屬我國刑法的效力范圍。同時,中國公民在境外的嚴重違反刑法的犯罪,也屬我國刑法效力范圍。 原問題:《我國刑法對人的效力遵循的原則是》刑法第14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明知的范圍是什么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假想的犯罪分很多具體情況,如果有犯罪的行為,就構成犯罪,如果只是在腦子里想象,沒有犯罪行為,不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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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