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勞動法對曠工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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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一、對員工曠工的處分1.《勞動法》的規定是: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2. 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是: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二、對辭退員工(即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除名)的賠償(即經濟補償)《勞動法》的規定是: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對員工曠工的處分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而第二十五條不屬于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給予經濟補償的范圍。所以,員工因曠工而被辭退的,沒有經濟補償(賠償)。補充:那樣不能算的。。。但是要注意還有其他限制條款的。追問:因員工在其崗位未能勝任故公司給予調崗。員工并為按照公司規定到崗報到,無故曠工數天,公司是否可按照規定給予處分?回答: 原問題:《勞動法是怎樣規定曠工的?》回復于 2022-11-29 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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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