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勞動法對曠工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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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一、對員工曠工的處分1.《勞動法》的規定是: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2. 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是: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二、對辭退員工(即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除名)的賠償(即經濟補償)《勞動法》的規定是: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對員工曠工的處分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而第二十五條不屬于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給予經濟補償的范圍。所以,員工因曠工而被辭退的,沒有經濟補償(賠償)。補充:那樣不能算的。。。但是要注意還有其他限制條款的。追問:因員工在其崗位未能勝任故公司給予調崗。員工并為按照公司規定到崗報到,無故曠工數天,公司是否可按照規定給予處分?回答: 原問題:《勞動法是怎樣規定曠工的?》回復于 2022-11-29 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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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
勞動法規定:1、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4小時;2、每周至少休息1日;3、因生產經營需要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不得超過3小時,每周不得超過36小時;4、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您好!請問新勞動法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如何規定的,
與什么病無關,只與勞動者的總工齡和在現單位的工齡有關。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你好,勞動法對通勤時間又規定嗎?
展開全部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即五天工作日。需要加班與員工協商,經員工同意加班,方可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是平時工資的1.5倍,周六、日加班工資是平時工資的2倍,國家法定的11個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平時工資的3倍。 原問題:《勞動法請問深圳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怎樣規定的
您好。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第3條第2款規定: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您父親因為離職,所以要重新計算,不能計入計算。年輕時間的工作證是可以證明實際工作年限的。 2、《企業職工患病或請問深圳對癌癥患者的醫療期是怎樣規定的
醫療期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確定的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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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