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勞動合同約定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個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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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選擇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仲裁機關處理。1995年勞動部印發的《勞動部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復函》中規定,"根據方便職工的原則,對該類爭議的管轄問題,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 訴訟法》有關規定,按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則,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可以反推過來勞動爭議仲裁地是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實際履行地。 原問題:《用人單位和勞動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區,在哪申請處理勞動糾紛?》回復于 2022-12-14 0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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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和約定的仲裁地不一致,是否可以提出仲裁意義,約定不明確
1、用人單位注冊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2、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即勞動者可以選擇合同履行地和勞動糾紛在單位所在地仲裁后,是否可以在勞動實際履行地起訴
可以。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 該怎么賠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我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仲裁讓我以勞務糾紛起訴,想問問都需要什么材料
1. 沒有簽訂勞務合同,拖欠工資,都屬于勞務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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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