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新證據證明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依據的事實是錯誤的,但又過了申請再審時效,請問還適用民事訴訟法200條有關規定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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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的原意不一致為由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根據調解協議裁定補正民事調解書的相關內容。而本案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完全一致,因此,民事調解書不存在補正之說。如法院裁定補正為15萬元,那么原告認為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的原意不一致,要求法院再行補正,法院則無法作出解釋;其次,調解協議也不存在筆誤之說。調解協議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其實質是當事人之間就賠償問題達成的一種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生效。即使存在錯誤,也應由當事人雙方決定是否重新補正,而不應由法院依職權補正。不能認為本案民事調解書出現筆誤?! ∈紫龋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的原意不一致為由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根據調解協議裁定補正民事調解書的相關內容。而本案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完全一致,因此,民事調解書不存在補正之說。如法院裁定補正為15萬元,那么原告認為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議的原意不一致,要求法院再行補正,法院則無法作出解釋;其次,調解協議也不存在筆誤之說。調解協議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其實質是當事人之間就賠償問題達成的一種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即生效。即使存在錯誤,也應由當事人雙方決定是否重新補正,而不應由法院依職權補正?! ∪绠斒氯瞬荒苓_成補充協議的,應由被告申請再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本案顯然不存在違反法律的情形?! 《{解違反自愿原則包括兩種情形: 一是調解的進行違反當事人程序意義上的自愿, 二是調解協議的達成違反了當事人實體意義上的自愿。 違背當事人程序意義上自愿是指法院強行調解。調解違背當事人實體意義上的自愿原則是指雙方當事人經法院調解達成的協議,不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如調解協議的內容多為當事人被迫接受,或因重大誤解而接受。本案被告因對審判人員存有一定的依賴,而未仔細核對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的內容顯然不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被告可申請再審,由法院再審后撤銷調解書,重新作裁判。 原問題:《民事調解書確有錯誤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03 1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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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審,我有證據證明,我的案件屬于誣告陷害。
提供對方證據作假的相關證據,申請再審,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出現新的事實新的證據,該重新訴訟還是申請再審
一般民事案件如果證據不足~如果還在審理階段,而且證據對于案件真實性有關鍵作用,你可以向法庭申請補充提交證據。 如果法庭已經審理完畢,法院會判你敗訴,但如果還在上訴期間,你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并提交新的證據。 如果上訴期已經過,你對方是法人的可以在原審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6條申請再審嗎
第二百零六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申請再審要把新證據寫進申請書中嗎
一審程序中的新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 二審程序中的新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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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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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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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